Friday, July 24, 2009

記者這份工作

有人稱新聞記者是無冕皇帝,也有人在街上痛罵:狗仔隊!

比較好聽的說法是,新聞事業屬第四權,除了我們熟悉的三權(司法、立法、行政)之外,還有這樣的第四權。不過,嚴格說來,在我國是沒有這回事的。

從入行至今,不知不覺的,歲月一晃,原來當新聞記者已有5年。

記者和許多職業一樣,是份領取薪水的工作,奈何,這份工作的薪水是微薄的。曾經有人這樣勸告:要賺大錢的人,千萬不要入行當記者。

記者的天職是採訪新聞,在合法合理的採訪行為下,儘量滿足大眾的知情權,促進民主社會的進步。當然,很多人都在談新聞專業,有人主張報導只能報導事實,不要加注自己的評論和意見,也就是拒絕夾敘夾論的做法。

記者這行,有辛酸、有精采,也有無奈,還有一些無法告人的秘密。至少,這是份需要〝良心〞的職業。

記者是否能夠成為終身職業,這點是因人而異的。

對於報讀大眾傳播、絕大部分的學生記者,最終也只有少數人選擇走入媒體行業。

很喜歡一本書的某個段落,說的是新聞記者的條件(經常閱讀,提醒自己):
基本上,好的新聞記者應有的條件為
1.受過新聞專業的養成教育
2.虛心求教,學習力強,能隨時進入新聞情況
3.學識淵博,通才又專才,涉獵各種學科,又有語言能力
4.寫作能力強,思緒有條理,但不摻雜個人意見
5.高尚品德,廉潔正派,入污泥而不染
6.對良心及大眾負責,遵守新聞道德
7.敏銳的觀察力,強烈的好奇心,正確客觀的判斷,抓住事件重點,善於掌握第一手消息,但不道聽塗說
8.主動勤快,身心狀態健康
9.心存仁厚,富有同情心與正義感,廣結善緣

2 comments:

寢國郡主 said...

第四拳就有!再寫給你第四拳!

黃建榮 said...

還有第五權,第六權,拳拳到肉..

God's love

中国经济网——人物周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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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洲日報記者, 星洲日報柔州學生記者隊負責人,文藝社負責人